福州前三季度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8.9%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0.7%

21日从市统计局获悉,经初步核算,前三季度福州实现地区生产总值(GDP)7631.98亿元,同比增长8.9%。

前三季度,福州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840元,同比增长10.7%,高于去年同期增幅6.6个百分点。按常住地分,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135元,增长9.8%;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94元,增长12.8%。

福州市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006元,增长12.1%。其中,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6355元,增长10.9%;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145元,增长14.8%。福州新闻网10月22日讯(福州晚报记者 毛小春)

关键词: 福州 前三季度 地区生产总值 同比增长